“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
6月12日上午,洛家河铜矿按照晋安办发(2022)8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矿部职工活动中心开展了“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活动。
生产处、选矿厂、行政科室、安委会全体成员及职工代表共40人参加了活动。
“承诺”分为集体承诺和个人承诺两部分。
在集体承诺环节,以“亮单位、亮部门、亮职责、亮承诺”的“四亮”原则进行,洛家河铜矿矿长申锁典领诺,全体人员集体诵诺;个人承诺环节,以“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亮承诺”的要求进行,矿长申锁典带头,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结合本岗位安全责任,按顺序依次进行了承诺。承诺内容主要突出了遵守《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主动公开岗位安全职责和承诺安全事项等内容。
活动最后,全体人员分别在安全宣传条幅上进行了签名。
洛家河铜矿“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活动的扎实开展,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是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山西省细化分解的56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是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的贯彻落实。通过活动的开展,为五龙集团及洛家河铜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实现企业持久安全、本质安全、全面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促进作用。
洛家河铜矿办公室 文字撰写 刘宝山
摄 影 荆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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