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委托山西天健人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202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方案通过专家审核后,我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检测工作,并出具了《垣曲县五龙镁业地块土壤调查质量控制报告》和《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土壤检测报告》。
报告结论显示:“在检测日条件下,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壤所测参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总)氟化物不作评价” 。
附件: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202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垣曲县五龙镁业地块土壤调查质量控制报告、土壤检测报告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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