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报批公示全本(链接: https:// www.sxwljt.com)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s:// www.sxwljt.com )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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