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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9/3/4 14:21:11    浏览量:3296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

  建设地点:运城市垣曲县长直乡后湾村西南(焦化项目现有厂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项目概况: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运城市垣曲县长直乡后湾村西南,项目总投资52122.38万元,占地面积330亩,主要产品有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硫铵、粗苯和硫磺。主要建设包括2×55孔HN55-10D型焦炉及备煤、熄焦、筛焦,冷鼓、脱硫、硫铵、粗苯,粗苯、焦油、氨水储存等主体工程,供水、供电、空压等公辅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保工程。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办函[2009]84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20日以运环函[2017]310号对已投产的1座55孔HN55-10D型焦炉及煤气净化设施(两座焦炉共用)进行了环保备案。本次工程是在已备案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1座55孔HN55-10D型焦炉,以及完善配套的储运、公辅、环保工程等。

  二、现有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山西五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山西五龙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是本次焦化项目实施、管理单位。2009年10月16日,山西五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经信办函[2009]84号“关于同意山西五龙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产能置换开展焦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置换了垣曲县鑫源焦化有限公司、朔州市朔城区焦化厂分别拥有的50万吨/年和60万吨/年焦化产能,并于2011年10月在垣曲县长直乡后湾村西南开始动工建设110万吨焦化项目。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座55孔HN55-10D型焦炉及煤气净化设施(两座焦炉共用),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备煤、炼焦、冷鼓、脱硫、硫铵及洗脱苯等设施,供配电、循环水系统、煤场、焦场、原料、产品罐区等储运工程,焦炉烟气脱硫、有机废气氨水洗涤、产尘点袋式除尘、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等。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煤场扬尘、精煤预粉碎和粉碎废气、筛焦及焦碳转运废气、装煤及出焦烟气、装煤小炉门废气、储焦废气、焦炉烟气、焦炉炉体逸气、湿熄焦废气、储槽放散气、脱硫再生气、硫铵干燥尾气、管式炉废气、粗苯放散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酚类、氰化氢、BaP、H2S、NH3、苯、非甲烷总烃等。

  采取的防治措施:煤场设挡风抑尘网并设喷洒抑尘设施,精煤预粉碎和粉碎废气设置袋式除尘器,筛焦和焦炭转运废气设置泡沫除尘器,装煤及出焦废气设置1套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干式除尘站,装煤小炉门逸散的烟气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储焦场设置挡风抑尘网,焦炉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煤气,并配有烟气脱硫设施,焦炉炉体采用自动摘门机和弹性刀边炉门,配合上升管和桥管水封,炉顶装煤集尘口水封等,可有效控制焦炉炉门、炉顶颗粒物抑散,湿熄焦系统采用三层折流板抑尘设施,机械化澄清槽等储槽放散气统一收集后送蒸氨废水洗涤塔洗涤净化,脱硫再生气经洗净塔洗涤后排放,硫铵干燥尾气采用旋风+水浴湿式除尘净化工艺,管式炉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烟气,粗苯储槽采用内浮顶罐。

  2.废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氨水、蒸氨废水、粗苯分离水、预冷水、终冷水、管线冷凝液等酚氰废、水封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水等。

  采取的防治措施:剩余氨水、粗苯分离水、管线冷凝液、煤气脱硫预冷水、煤气水封水及生活污水等含污染废水送机械化氨水澄清槽,去除其中所含的焦油成份后,再由管道送入蒸氨塔进行预处理,蒸氨塔出来的蒸氨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直接送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熄焦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和化学水处理站排水主要以累积盐份为主,复用于加湿卸灰、熄焦等环节。

  3.固体废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再生残渣、脱硫废液、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焦油渣由刮板机刮至冷鼓装置区设置的集油槽内,沥青渣卸入蒸氨装置区的地槽内,酸焦油溢流至硫铵装置的收集桶内,再生残渣暂存在粗苯装置区的残渣池内,脱硫废液暂存于脱硫装置区废液槽内,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装置压滤机房内。以上各类危废在各装置区相应收集设施内暂存后,定期掺入炼焦煤中进行炼焦。备煤、地面站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送煤场掺煤炼焦。

  4.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主要来自于预粉粹机、粉粹机、捣固机、焦炉机械、振动筛、空压机、鼓风机和各种泵类等。

  采用的防治措施,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技术;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车间办公地点,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对预粉碎机、粉碎机、振动筛、煤气鼓风机、空压机、制冷机、地面站除尘风机、物料输送泵等机械噪声设备,均设有减振支座,采取独立基础与混凝土地面分离等措施;在风机的进口或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降低风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大型产噪设备,如地面除尘风机、空压机、煤气鼓风机、粉碎机、振动筛等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降低噪声源强。

  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运营期各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后,可实现分质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影响;通过实施分区防渗和监控,可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固体废物可实现规范处置;噪声不会影响周边居民区正常生活。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

  联系人:张云龙

  联系方式:1513596131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企业委托——现场踏勘——项目调研——编制环评报告书(含公众参与调查)——报环保主管部门——专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批复。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概况、项目工程分析(包括产排污环节、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0359-7069071

  Email:szm9071@163.com

  通信地址:

  邮编:043708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住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信息公示是为了让公众知道本次建设项目的名称、生产能力、建设地点及项目性质,同时告知公众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评价单位的有关信息,以便让广大公众从自己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本次涉及项目建设的利弊做出判断,建设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并且在随后将以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个别访谈、表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建议和意见,为评价单位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6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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