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运城市垣曲县长直乡后湾村西南,项目总投资52122.38万元,占地面积330亩,主要产品有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硫铵、粗苯和硫磺。主要建设包括2×55孔HN55-10D型焦炉及备煤、熄焦、筛焦,冷鼓、脱硫、硫铵、粗苯,粗苯、焦油、氨水储存等主体工程,供水、供电、空压等公辅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保工程。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办函[2009]84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运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20日以运环函[2017]310号对已投产的1座55孔HN55-10D型焦炉及煤气净化设施(两座焦炉共用)进行了环保备案。本次工程是在已备案的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扩建1座55孔HN55-10D型焦炉,以及完善配套的储运、公辅、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土地平整、土方挖掘、机械运输、现场搅拌等活动产生的扬尘,以及柴油机等施工机械排放的CO、NOx等;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固体废物主要有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针对施工期各产污环节,采取防治措施包括:对施工场地不定时洒水、设施工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进行遮盖等措施,减少扬施工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全部回用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降低人为噪声并建立临时声障;施工期间产生的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固体废物由施工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垃圾堆场。
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及建筑垃圾等会对项目厂址周边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属短期、可逆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控制以上污染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上述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煤场扬尘、精煤预粉碎和粉碎废气、筛焦及焦碳转运废气、装煤及出焦烟气、装煤小炉门废气、储焦废气、焦炉烟气、焦炉炉体逸气、湿熄焦废气、储槽放散气、脱硫再生气、硫铵干燥尾气、管式炉废气、粗苯放散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酚类、氰化氢、BaP、H2S、NH3、苯、非甲烷总烃等。
采取的防治措施:煤场设挡风抑尘网并设喷洒抑尘设施,精煤预粉碎和粉碎废气设置袋式除尘器,筛焦和焦炭转运废气设置泡沫除尘器,装煤及出焦废气设置1套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干式除尘站,装煤小炉门逸散的烟气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储焦场设置挡风抑尘网,焦炉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煤气,并配有烟气脱硫设施,焦炉炉体采用自动摘门机和弹性刀边炉门,配合上升管和桥管水封,炉顶装煤集尘口水封等,可有效控制焦炉炉门、炉顶颗粒物抑散,湿熄焦系统采用三层折流板抑尘设施,机械化澄清槽等储槽放散气统一收集后送蒸氨废水洗涤塔洗涤净化,脱硫再生气经洗净塔洗涤后排放,硫铵干燥尾气采用旋风+水浴湿式除尘净化工艺,管式炉燃用脱硫后的焦炉烟气,粗苯储槽采用内浮顶罐。
⑵废水
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氨水、蒸氨废水、粗苯分离水、预冷水、终冷水、管线冷凝液等酚氰废、水封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水等。
采取的防治措施:剩余氨水、粗苯分离水、管线冷凝液、煤气脱硫预冷水、煤气水封水及生活污水等含污染废水送机械化氨水澄清槽,去除其中所含的焦油成份后,再由管道送入蒸氨塔进行预处理,蒸氨塔出来的蒸氨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直接送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熄焦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和化学水处理站排水主要以累积盐份为主,复用于加湿卸灰、熄焦等环节。
⑶固体废物
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再生残渣、脱硫废液、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焦油渣由刮板机刮至冷鼓装置区设置的集油槽内,沥青渣卸入蒸氨装置区的地槽内,酸焦油溢流至硫铵装置的收集桶内,再生残渣暂存在粗苯装置区的残渣池内,脱硫废液暂存于脱硫装置区废液槽内,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装置压滤机房内。以上各类危废在各装置区相应收集设施内暂存后,定期掺入炼焦煤中进行炼焦。备煤、地面站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送煤场掺煤炼焦。
⑷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于预粉粹机、粉粹机、捣固机、焦炉机械、振动筛、空压机、鼓风机和各种泵类等。
采用的防治措施,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技术;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车间办公地点,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对预粉碎机、粉碎机、振动筛、煤气鼓风机、空压机、制冷机、地面站除尘风机、物料输送泵等机械噪声设备,均设有减振支座,采取独立基础与混凝土地面分离等措施;在风机的进口或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降低风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大型产噪设备,如地面除尘风机、空压机、煤气鼓风机、粉碎机、振动筛等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降低噪声源强。
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运营期各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后,可实现分质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影响;通过实施分区防渗和监控,可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固体废物可实现规范处置;噪声不会影响周边居民区正常生活。
三、效益分析
本工程厂址位于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焦化厂区内,在此建设是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与公司其它产业互为依托形成节能减排循环链,对于发展当地的经济有积极重要的意义。此外本项目建设过程也将为当地部分行业提供发展机会,可带动相关行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变当地投资结构,刺激消费市场。项目投产后,每年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且也解决了当地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对于提高本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在现有厂区内对工程进行扩建,项目选用工艺技术水平较先进,工艺环节、生产设备及污染排放、固废处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次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采取周边村庄张贴公告、发放问卷调查表、政府网站公示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8年9月7日前,既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7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135961314
联系人:张云龙
垣曲县五龙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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